一、评选对象
1、评选对象包括2019年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中国籍全日制非定向且全日制学习培养硕士研究生。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强军计划、国防生计划的定向培养学生。其它定向培养或单考入学的学生不参加本次奖助学金的评定。
二、名额分配
学校按照各院系年级总人数的30%(24人)下达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其余70%(56人)评为二等学业奖学金。学院将年级总人数的5%(4人)的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给考研录取学生,将总人数的25%(20人)的一等奖学金名额分配给推荐免试录取的学生。对于推荐免试录取的学生,本校直升和外校直升的一等奖学金名额根据各自人数比例分配,具体到各系仍然按照此比例计算。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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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学业奖学金 1000元/月 |
二等学业奖学金 500元/月 |
考研录取学生人数51人 |
(考研录取总人数*年级总人数的5%)/考研录取总人数) (*考研录取总人数不包括调剂生) |
其他考研学生 |
推荐免试录取学生人数29人 |
(本校直升人数*年级总人数25%)/直升总人数 |
其他本校直升学生 |
(外校直升人数*年级总人数25%)/直升总人数 |
其他外校直升学生 |
三、评定指标原则
(一)考研总成绩(初试+复试)成绩低于500分,推免复试总成绩低于250分者不予评定一等奖学金;若满足上述分数要求的总人数小于应评定一等奖学金名额,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到底在同类别(考研或推免)本专业方向内依次调剂。
(二)考研学生按照统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排序,按照所报专业方向从高到低评审,如遇分数相同,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三)本校直升学生按照复试成绩排序,按照所报专业方向由高到低评审;如遇分数相同,则参考学积分排名。
(四)外校直升学生按照复试成绩排序,按照所报专业方向从高到低评审;如遇分数相同,则参考六级成绩。
四、发放
一等学业奖学金获得者每月发放1000元,共发放12个月。二等学业奖学金每月发放500元,共发放12个月。
五、其他
本方案是2019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方案,硕士研究生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方案待定,具体等待学校通知。
太阳集团tyc151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
2019年10月8日